工作職責
(1)建立健全學校的各級工會組織和工作機構,加強工會隊伍建設。
(2)籌備召開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和教職工代表大會。組織貫徹執行大會的決議,行使會員代表大會工作機構和教代會工作機構職能。指導二級教代會制度建設。
(3)動員和組織教職工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、民主監督。
(4)完善相關規章制度、條例和辦法,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,參與調解勞動關系爭議。
(5)負責工會經費和會費的管理和使用,做好工會財產管理。
(6)組織開展有益于教職工身心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,促進校園文化建設。指導教職工社團協會開展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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